今天,他又送禮給我了,每次都是在吵了一架過後,收到所謂的「道歉禮物」。他總是邊遞禮物給我,邊說會改會改,再三保證下次這種事情不會再發生。但是,信用卡刷了那麼多次,一次都沒兌現,他的「信用額度」已經破產,收下禮物還不是要給他面子,況且不收白不收,當作是一種懲罰也好。好像送個禮物就能彌補傷痛、哄一哄我就沒事了?還真的把我當三歲小孩子?!我再也不相信他了,我要跟他分手…..。


吵架是痛苦的,痛苦的回憶很多人也不願去憶起,這是一個好現象,但是問題的癥結要解決之後,或許也才能坦然釋懷,否則不願去想起的若無其事,只會成為逃避事實的偽裝術。勸大家不要當魔術師,因為技倆都是騙人的,還不如老老實實作個平凡人,把吵架的癥結找出來並且解決,然後再變朵花來作個漂亮ending。


如果,你真的是不願面對或是記不牢吵架的爭執點在哪?有什麼缺點要改的?建議你不妨大大方方用筆記下來,寫在常去的地方或是容易看到的地方,哪怕是牆壁上、餐桌邊、記事本、手上等等,每過一天就用立可白塗上一條,如果再犯就把塗掉的地方復原,等哪一天全部的字都不見了,你也牢牢記住並且改過之後,是會感謝這種有點殘酷但又有用的方法。


送禮表歉意,並不是仙丹妙藥,以為藥效一到,前「病」盡釋。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在雙方的怒氣平息之後,找個安靜的地方好好溝通,把問題快快解決掉,送不送禮倒是沒關係。收禮的一方,也不要太過苛刻,給對方一個機會,不要馬上揭他瘡疤,像是《原諒不可原諒的》作者貝弗莉.弗拉納根在書中就寫到:「若要原諒,一個人必須記住過去,徹底思考,並且超越它……若對他的「錯誤」念念不忘,會使你的人生過的很艱難。」因為這樣子很痛苦,那還不如就此放手,好讓「物歸原主」。


事前的錯誤,是一隻腳不小心踩錯了坑,事後的彌補,只把坑洞補起來是不夠的,兩人同心將腳拔起,並且讓傷口癒合,你會發現,從平地的視角望出去,總是比從坑洞望出去的世界寬闊的多,也美麗的多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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