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日報


 【綜合報導】要結婚的新人們要注意了!以往只要有宴請親友等公開儀式就算結婚,但從今天開始,結婚改採「登記制」,新人必須親自拿結婚證書等文件到戶籍地所屬的戶政事務所登記,才算是有效婚姻,登記當天就是婚姻生效日期。不過,昨天仍有新人趕在最後一天到法院公證,完成終身大事。


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張清雲說:「今天以前舉辦的儀式婚,不會因為沒有登記而受到影響。」至於有許多新人流行到國外舉辦婚禮,張清雲說,在國外有效,在台灣當然也有效力,但為避免日後發生糾紛,最好還是登記比較保險。 


遇假日須事先預約 



明天是新制上路第一個假日,也是民間習俗結婚的黃道吉日,光是台北市,就有近三十對新人向各戶政事務所預約結婚登記。北市民政局科長游竹玲說,平常日免預約,隨到隨辦,假日則要先預約。


北市信義區準新娘詹蕙芳說:「我和夫家都是台北人,明天上午登記,下午迎娶,晚上宴客,一次搞定,否則請客登記分開,就變兩個紀念日。」大安區準新郎孫敬嚴說,妻子是台南人一定要先迎娶,只好安排二十四日下午登記,新制讓他結婚當天要多跑一趟戶政所,增添很多麻煩。


台中 市各戶政事務所設專區服務新人,部分戶政所還為率先登記的新人準備結婚照、碗盤組等小賀禮。中縣民政處戶政科長吳玉揚說,結婚涉及男女新人權利義務,假設未辦登記,先去度蜜月,萬一發生意外,財產、遺產問題將出現爭議,因此新人最好在迎娶前一、二天辦理登記。 


新人趕舊制末班車 



不過,昨仍有新人趕在最後一天到 高雄 地方法院公證。二十五歲的黃啟明與十九歲女友薛偉伶,在公證人及親友見證下成為夫妻。穿婚紗的薛偉伶靦腆地說:「選公證結婚有效的最後一天,是想留個紀念,成為特別的回憶。」新郎黃啟明則說:「原本覺得還要來法院公證很麻煩,但來了之後覺得這個儀式很重要。」

高雄 地院公證處提醒民眾,從今天開始,新人雖然還是可以到法院公證,但登記後才算有效婚姻。 高雄 市明天有十六對新人預約,周日只有一件。 


婚姻登記制注意事項 



.向戶政事務所登記,登記時新人雙方都要到場。

.結婚證書上需先請2名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。

.需帶相片、身分證、印章及戶口名簿。

.如選在假日或好日子登記,可先行去電或從網路預約。

.相關事項可去電各地戶政事務所、法院查詢。


資料來源:法務部


 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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